正義網(wǎng)電 因口角糾紛,竟用磚頭將人臉部打傷,這個“火氣”有點大的老人最終為自己的一時沖動后悔不已。近日,湖北省漢川市檢察院經(jīng)公開審查,對積極賠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楊玉早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。
今年10月23日7時許,68歲的楊玉早在自己的賣魚攤位聽到肖某夫婦對話中提到“昨天買的魚從魚池撈起來時有一陣臭味不能吃”時,不禁心生怒火,責罵肖某不該在他的魚攤前說這種話。62歲的肖某也不退讓,用腳將其魚筐踢翻。楊玉早拿起一塊磚頭扔向肖某臉部。
經(jīng)鑒定,肖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,公安機關遂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楊玉早刑事拘留。在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期間,楊玉早對自己的沖動行為后悔不已,讓家屬代他向肖某賠償了醫(yī)療費等損失1萬元,得到了肖某的諒解,雙方在檢察官的見證下簽訂了刑事和解協(xié)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