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福建廈門檢驗檢疫局郵件快件辦工作人員在檢疫進境郵件時,對一個X光機透視圖像顯示為圓形有機物的郵包攔截。經(jīng)開包確認,內有重達350克的新鮮水果,而郵寄單上卻寫著“果脯”。
據(jù)檢驗檢疫工作人員介紹,截獲的郵包由馬來西亞寄出,因收件人無法提供相關審批文件和檢疫證明,檢驗檢疫人員依法截留該批水果,并將取樣檢測,后續(xù)將依規(guī)予以銷毀。
境外水果品種繁多,為民眾所喜愛,但卻已成為植物危險性有害生物遠距離傳播的媒介。為防止危險性有害生物的侵入,新鮮水果已被列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、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》。較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也明確規(guī)定涉嫌一年內兩次以上攜帶或者寄遞違禁品屬于立案追訴的范疇,將受到刑事處罰。
廈門檢驗檢疫局提醒消費者,確需攜帶或郵寄物品入境時,應充分了解我國相關檢驗檢疫要求及法律規(guī)定,謹慎行事,避免不必要的經(jīng)濟損失或法律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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